宜车贷贷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各方订立,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以下简称“借款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贷款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及借款利息、还款方式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及还款方式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2.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将剩余还款金额一次性偿还给贷款人。
3.贷款人对借款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有权利和义务作出如下约定:
二、借款利息
1.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首笔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利息按年利率计算,年利率为: %(小数点后两位保留)。
3.利息计算方式: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支付 元。
4.借款人应在每次还款日之前,向贷款人支付未还利息。
5.借款人应于每次还款日之前,将剩余还款金额一次性偿还给贷款人。
三、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为:
(以下“借款期限”指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
2.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向贷款人发出还款计划,并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
3.贷款人对借款期限有权利和义务作出如下约定:
四、还款计划
1.借款人应在每次还款日之前,向贷款人发出还款计划,并按照还款计划将剩余还款金额一次性偿还给贷款人。
2.借款人应于每次还款日之前,向贷款人支付未还利息。
3.借款人应于每次还款日之前,将剩余还款金额一次性偿还给贷款人。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经贷款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