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易贷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订立,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以下简称“借款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乙方:(以下简称“贷款人”)
地址: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车易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品种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车易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品种为人民币(大写) 100,000.00 元整。
二、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100,000.00 元整。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五年。
四、还款方式
1.借款人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月向贷款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还款。
五、还款计划
1.借款人应每月按时向贷款人还款,贷款人应每月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在提前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还款。
六、借款人义务
1.借款人应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借款人身份证明真实有效。
2.借款人应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
3.借款人应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贷款人义务
1.贷款人应保证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真实有效。
2.贷款人应保证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合法有效,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贷款人应保证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非经贷款人和借款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
2.如果本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
九、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应根据未偿还部分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贷款人未能按时收取利息的,应根据未收取部分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贷款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