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按揭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借款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贷款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1 借款种类:借款人应向贷款人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X 元整(小写) X 年,贷款期限为 X 年。
1.2 借款金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人民币(大写) X 元整(小写)作为借款金额。
1.3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X%计算,按年利率 X%结清。
1.4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X 年。
第二条 还款方式
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还款计划,并按时按质按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2.2 借款人应在还款计划提交后 10 日内,将还款金额一次性偿还给贷款人。
2.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提前 10 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批准后,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金额和利率计算还本付息。
第三条 贷款人对借款的担保
3.1 贷款人应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按时按质按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3.2 担保方式:贷款人可采取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综合担保等方式。
3.3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偿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担保,并追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借款人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偿还借款的,应每日向贷款人支付未偿还部分借款的 0.5% 的违约金。
4.2 贷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应根据逾期天数,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4.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金额和利率计算还本付息。
4.4 借款人或贷款人变更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或还款方式,应在 10 日内向其他各方通报,并征得其他各方同意。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
5.2 各方协商或申请仲裁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签字:
日期:
贷款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