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工行合同号:12012000000000001
本合同由工行汽车贷款部门签订,双方同意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并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贷款人
1. 贷款人(甲方):XX银行(乙方)
2. 贷款人名称:
3. 贷款人地址:
4. 贷款人联系方式:
二、借款人
1. 借款人(乙方):XX汽车贸易公司(丙方)
2. 借款人名称:
3. 借款人地址:
4. 借款人联系方式: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1.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100,000 元整。
2. 贷款期限:从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3.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还款的能力。
四、还款方式
1. 借款人按月还款。
2. 借款人应每月 10 日之前向贷款人支付每月的还款额。
3. 借款人的还款方式为:
(1)预借现金;
(2)通过银行转账;
(3)通过其他银行渠道还款。
五、利率
1. 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2. 贷款利率为:月利率为 0.0425%。
3. 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还款额包括本金和利息。
六、贷款期间
1. 本合同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2. 借款人应在贷款期间内按月还款,不得提前还款。
七、违约责任
1. 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未还款部分利息。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提前 30 天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2. 贷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贷款利息的,应向借款人支付未收取部分利息。
(2)贷款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的,应向借款人支付未还款部分利息。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行汽车贷款部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
日期:
贷款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