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我国于2023年12月颁布了《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两权抵押贷款的认定、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相互抵押的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发放两权抵押贷款,支持其进行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两权抵押贷款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贷款人应当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合法的财产状况。
2. 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的抵押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的农业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慎评估,确保其具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4. 贷款人应当符合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条件,并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5. 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办法强调,两权抵押贷款应当注重风险控制,确保贷款资金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不得非法活动。贷款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控制,防止贷款资金流失和损失。
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贷款支持,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风险控制的依据,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相信,办法的推行将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的加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