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一、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种类为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二、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减少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还款方式
1.甲方应在贷款到期日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金额,将贷款本金、利息和附加费一次性偿还给乙方。
2.甲方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但每月还款额应低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金额。
3.甲方在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通知,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偿还。
五、抵押物
甲方为贷款人,应提供以下抵押物:
(1)甲方的个人房屋;
(2)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股票、债券、房产、车辆等)。
六、担保人
甲方为贷款人,应提供以下担保人:
(1)甲方的配偶;
(2)甲方的父母或子女;
(3)其他具有合法权利和义务的担保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签订的贷款协议真实有效,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还款。
2.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和担保人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抵押物或担保人丢失、损坏或灭失而导致的损失。
3.甲方在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通知,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偿还。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签订的贷款协议真实有效,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还款。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和担保人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抵押物或担保人丢失、损坏或灭失而导致的损失。
3.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通知,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偿还。
4.乙方应保证其拥有本合同项下所签订的房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5.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甲方有权收回抵押物,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利息 ‰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贷款利息 ‰ 的违约金。
3.乙方的抵押物或担保人丢失、损坏或灭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因丢失、损坏或灭失而导致的其他损失。
4.乙方未能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的,甲方有权收回抵押物,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偿还。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