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抵押合同
甲方(贷款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个人汽车贷款抵押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品种:个人汽车贷款。
1.2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期。
第二条 抵押物
2.1 甲方同意将甲方所有的 号汽车作为抵押物。
2.2 抵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2.3 抵押物应妥善保管,并在贷款到期日前交付给乙方。
2.4 如乙方不按时归还贷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但应事先通知乙方。
第三条 担保方式
3.1 甲方为乙方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内容为:甲方保证在贷款到期日前,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利率归还贷款。
3.2 担保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
4.1 贷款利率为:月利率为 %。
4.2 还款方式:乙方每月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额,向甲方还款。
4.3 甲方在还款期限内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前通知后,按时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4.4 甲方在还款期限内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时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乙方所购车辆合法,且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等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5.2 甲方保证在贷款到期日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归还贷款。
5.3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处置权,并在抵押物被处理前,不得将抵押物转让、抵押、出租、出借或其他方式。
5.4 甲方保证在贷款到期日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归还贷款。
6.2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担保。
6.3 乙方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担保交付给甲方。
6.4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前通知后,按时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7.1 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应事先书面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
7.2 双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事先书面协商,并签署终止协议。
7.3 任何一方因故要求终止本合同,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7.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有关部门调解。
8.2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