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个人贷款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贷款人):
乙方(抵押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将其所有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品种、金额、利率和期限
1.贷款品种:个人贷款。
2.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10,000 元整。
3.贷款期限: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为止。
4.利率:月利率为 0.50%。
第二条 抵押物
1.乙方应提供下列抵押物:
(1)甲方在乙方处登记的房产,位于:
(2)甲方在乙方处登记的房产,位于:
(3)甲方在乙方处登记的房产,位于:
(4)甲方在乙方处登记的其他房产。
2.抵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50,000 元整。
3.乙方应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处分权,并承诺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抵押物。
第三条 贷款担保
1.乙方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10,000 元整。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担保文件。
第四条 贷款还款
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的,乙方有权追偿,并可以要求借款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的,甲方有权追偿,并可以要求借款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应事先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甲乙双方如需终止本合同的,应事先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