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借款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贷款人”)
地址:
电话: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双方经协商,就贷款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二、贷款
借款人的贷款为:购买房屋。
三、还款方式
1.贷款人将按月将贷款本息偿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应每月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
3.借款人应保证所购房屋为借款人的合法财产,并保证其拥有对所购房屋的完整所有权和合法的使用权。
4.借款人应保证其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应保证其拥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四、贷款期限
本合同的贷款期限为一年。
五、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率 = 贷款金额 × 月利率
其中,月利率为贷款人对每月还款额的利率。
2.贷款人对每月还款额的利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月利率 = 年利率 × (1+r)^(1-12)
其中,r为贷款人的月利率。
3.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对利率进行调整,每次调整利率的日期为贷款人的月利率调整日。
六、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能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所借资金。
2.借款人拥有对所购房屋的完整所有权和合法的使用权的,贷款人不得解除合同。
3.借款人应保证其拥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4.借款人应保证其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息。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借款人:
签字
贷款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