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
甲方:平安银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号
电话:(010)65522111
联系人:XXX乙方:借款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号
电话:(010)65522111联系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贷款业务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利率
1.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
2. 借款利率:按年利率18%计收利息,月利率为0.035%。
3. 借款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还款方式
1. 借款人应每月按时按量偿还本金和利息。
2. 借款人应提前还款,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 借款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还款,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对借款人进行审核。
2. 甲方有权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必要时对借款人进行催收。
3. 甲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合法,并保证借款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4. 甲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借款人合法经营,并保证借款人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合法,并保证借款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借款人合法经营,并保证借款人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 乙方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并承担担保责任。
4.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本合同即终止。
3. 若双方就本合同的终止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则按照新的还款协议执行。
六、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如有修改,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平安银行
签字:
盖章:
日期:2023年1月1日
乙方:借款人
签字:
盖章:
日期: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