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贷款抵押证明
本证明是根据贷款合同的规定,作为贷款人(甲方)向贷款银行(乙方)提交的对其所持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房产”)的抵押担保。
甲方在贷款银行办理的贷款种类为房屋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100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东里小区,房产面积共计100平方米,土地为住宅。该房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大写)70万元整,抵押担保价值为人民币(大写)63万元整。
甲方承诺,在贷款到期日,甲方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时,甲方应提前一日向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抵押担保合同。
本证明仅作为贷款银行对甲方抵押担保的参考,贷款银行有权对甲方的房产和土地进行评估和审核,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对甲方进行贷款审批和利率计算。
本证明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由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
贷款银行:
电话:
地址:
甲方:
签字:
日期: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