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抵押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借款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贷款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为了保障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期限
1.1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X 元整。
1.2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 /年。
第二条 抵押财产
2.1 借款人应将其所有的房屋(以下简称“抵押房屋”)作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2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抵押房屋交付给贷款人。
2.3 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处置抵押房屋。
第三条 贷款金额及利率
3.1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X 元整。
3.2 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第四条 担保
4.1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借款人的配偶、借款人的亲属或第三人。
4.2 借款人的配偶和借款人的亲属或第三人应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书面的保证担保,并承诺在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承担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 /年。
5.2 借款人应保证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前,按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 /年的利息。
5.3 借款人如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 /年的利息,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5.4 如借款人未能按时交付抵押房屋,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房屋,借款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
贷款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