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抵押贷款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
1. 借款人应明确汽车抵押贷款,不得违法、犯罪、犯罪、非法活动等不良行为。
2. 借款人应保证所借贷款仅上述贷款。
二、贷款金额
1. 贷款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所持有的汽车的实际价值。
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人身份证明文件、汽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3. 双方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对借款人的汽车进行评估,并确定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
1. 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人身份证明文件、汽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3. 双方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对借款人的汽车进行评估,并确定贷款期限。
四、还款方式
1.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人身份证明文件、汽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 双方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对借款人的汽车进行评估,并确定还款方式和期限。
3. 借款人应每月按时还款,并保证按时将还款金额存入贷款人的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
1. 借款人应保证所借贷款仅上述贷款,不得违法、犯罪、犯罪、非法活动等不良行为。
2. 借款人应保证按时还款,如未能按时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贷款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 如借款人逾期归还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借款人的汽车,并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贷款人):签字盖章
乙方(借款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