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车抵押贷款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借款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贷款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申请高利车抵押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1.2 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明;
(2)借款人车辆身份证明;
(3)借款人车辆登记证;
(4)借款人家庭稳定证明;
(5)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第二条 贷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借款人购买高利车。
2.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购买高利车的材料;
(2)借款人购买高利车的合同;
(3)借款人购买高利车的资金证明。
第三条 还款方式
3.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还款。
3.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还款能力证明:
(1)借款人收入证明;
(2)借款人银行储蓄账户证明。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月利率 %,利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计算。
4.2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为每月 元。
4.3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结清全部贷款。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5.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5.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2)借款人变更贷款或车辆的材料;
(3)借款人变更贷款或车辆的合同或证明。
5.3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终止:
(1)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
(2)借款人违反贷款规定;
(3)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其他条款。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
日期:
贷款人:
签字:
日期: